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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千万研发新技术可少交所得税百万
来源:广州科信网 日期:2011-03-03 07 【字体:
    “从2008年起,无论是民企,还是国企,凡是用于研发新技术的投入,都可以享受税前抵扣的优惠政策。企业每投入1000万元用于研发,可少交税费125万元。可惜,广州大多数企业都不知道这个‘省钱’妙招!”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科信局召开的发布会获悉,这个国家为企业“省钱”的优惠政策颁布后的两年,广州只有1044家企业提出了优惠申请,而到2009年,广州不算金融等服务业,单是工业企业就达65615家。相关部门呼吁有研发项目的企业积极申报,今年企业到税局备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15日。

  措施:研发费用可按150%比例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据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推广部副部长刘紫嫦介绍,2008年,国税总局和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出台了“企业可将当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的150%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所谓“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就是企业从事规定领域内的研发项目,它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这样,企业要交的所得税会大大减少。

  优惠:投1000万研发可少交125万元所得税

  “比如,一个企业如果当年投入了1000万元用于研发新技术,如果经过科技部门鉴定,它符合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税收的优惠条件,按照25%的所得税率计算,它就可以少交125万元的所得税。”刘紫嫦说,“无论是民企还是国企,都可以享受。”

  问题:两年只有1044家企业申请优惠

  “这是一个国家帮企业省钱的政策,可是,广州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好好利用。”广州市科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发传说。

  据统计,2008年与2009年,广州一共才受理了1044家次的企业共5199个项目的申请,经过专家评审,759家民营企业和285家非民营企业共4912个项目被确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研发项目,享受到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陈发传说,企业申请后的平均通过率为94.48%,算是比较高的。

  “但是,根据《广州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到2009年,不包括金融等服务业,广州单是工业企业就多达65615家。”陈发传认为,这个不到2%的比例实在是太低。他呼吁企业充分利用这个政策优惠,积极申报。

  提醒:今年企业到税局备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15日

  相关部门提醒,根据2010年度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申报工作安排,今年企业到税局备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15日;企业申请技术鉴定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经专家评审鉴定后的意见将在5月15日之前发放。

  流程

  企业将当年研发项目,按申报材料要求,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发给准予备案通知,企业据此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是否属于研发范围有异议的项目,税务部门会向企业发出补充项目鉴定意见书的通知。

  企业收到税务部门补充项目鉴定意见书的通知后,到市科技部门规定的网址填报项目材料。

  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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