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医药卫生信息网 日期:2007-09-26 13 【字体:

关于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粤卫科函〔2007〕19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今年的网上及书面申报工作委托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受理,有关事宜见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关于受理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由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统一申报;中央部属、省属、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卫生局申报。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由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统一向我厅申报。
  二、课题采取限额申报,不要求自行查新,由我处统一组织查新。继续用2000年版的《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网上下载)。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以下技术职称,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
  四、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要求根据《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因单位名称变更无单位代码(网上申报,填写基金申请书时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请将本机构名称全称通过各主管部门于2007年10月31日前报厅科教处,由我处编码,确定各申报单位代码。
你单位今年限额≤   项。
 
附件: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一、《申请书》格式必须为网上下载格式,一式五份,用A4纸打印。
  二、每份《申请书》装订成一册。
  三、课题组成员签名。
  四、第3页审批表的盖章必须均为原件。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六、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装订成一册,技术咨询合同必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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