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粤卫科函〔2007〕19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今年的网上及书面申报工作委托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受理,有关事宜见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关于受理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由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统一申报;中央部属、省属、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卫生局申报。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由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统一向我厅申报。
二、课题采取限额申报,不要求自行查新,由我处统一组织查新。继续用2000年版的《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网上下载)。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以下技术职称,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
四、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要求根据《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因单位名称变更无单位代码(网上申报,填写基金申请书时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请将本机构名称全称通过各主管部门于2007年10月31日前报厅科教处,由我处编码,确定各申报单位代码。
你单位今年限额≤ 项。
附件: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一、《申请书》格式必须为网上下载格式,一式五份,用A4纸打印。
二、每份《申请书》装订成一册。
三、课题组成员签名。
四、第3页审批表的盖章必须均为原件。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六、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装订成一册,技术咨询合同必须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