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的通知 粤中医〔2008〕13号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日期:2008-03-12 09 【字体:

关于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的通知
粤中医〔2008〕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即日起开始受理,请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招标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今年只设立面上项目
    申请面上项目的条件:按照我省总体规划要求,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的,充分反映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特点,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书填写的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申报项目及人员等要求按照我局的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四、各地(含有关单位)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和组织初审,并在初审的基础上,向我局报送进入终审的申请书,数额不得超过限额(见附件2)。我局将负责组织终审。
    五、立项后,请各单位加强管理与监督,凡未按规定结题或鉴定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并按1:1比例减去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六、申请书的填写
    (一)申请书:申请书录入模板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网上下载。
    网址:http://www.gdwst.gov.cn
    (二)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模板首页使用注意。有关药物制剂研究的课题,必须由献方人及项目主要研究者填写完整中药制剂表(“六、中药制剂”一栏)。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除“科研项目招标指南”中明确的研究时限外),统一从2008年10月开始计算。
    七、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要求:今年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书由各地(各有关单位)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初评后,按限额数统一上报(限额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用复印纸A4规格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附磁盘1张(报各地主管部门用作网上申报时使用)。每份申报书第3页后面须附立项查新报告。指定查新单位如下:广东省中医研究所中医药信息研究室、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各地按限额申报的科研课题清单一份。
    (二)网上申报方法:各地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将申报课题从网上申报1份。
    网址:http://www.gdwst.gov.cn
    网上申报时间:各地市卫生局2008年4月18-23日,其它单位4月23-28日,每项课题必须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才能进入评审。
    八、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4月28日。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恕不受理。
    九、联系人:伍杰勇,电话:020-83848487;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60。

附件:1.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招标指南
     2.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限额申报表
     3.   申请书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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