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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招标指南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日期:2008-03-21 07 【字体:

200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招标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精神,结合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及《广东省中医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我局2008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发展我省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和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我省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本期科研项目招标以提高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通过本专项的实施,切实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作,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疑难疾病、常见和多发病能力与水平。申报的课题要求能体现和代表行业水平;体现中医药特点,促进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资助领域和重点
(一)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重点对严重危害我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等重大疾病与传染病进行中医药临床诊疗干预、疗效评价体系和安全性评价的研究;开展中医病症相关的诊断学、影像学等基础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多部门联合攻关,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医药研究
(二)中医药优势病种防治研究
根据我省中医临床工作实际,以中医诊疗优势与特色突出、发病率高、临床应用广泛为筛选原则,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研究发展提纲》,选取研究病种,按照《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指南》的要求,对其诊疗方案开展深入、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研究工作,形成能够指导我省实际临床工作的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单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全面规范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行为,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
以上1-2临床研究要求如下:
1.研究目标必须明确、具体,要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药(在新治则、治法指导下的新药前期研究)为主。
2.研究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如“某方治疗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 等不予立项。
3.课题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有能初步说明临床疗效的预试验研究结果,预计经过2年左右可以得出比较明确的结果。鼓励对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具有良好前景的以往研究项目进行深化研究。
4.研究方案必须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
5.临床研究涉及的药物为某种制剂的,应已取得院内制剂批文或新药证书(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干预研究计划
根据中医药自身特点,在“未病先防”阶段,围绕中医“治未病”和亚健康研究方向开展多学科的项目研究工作,开展包括政策法规、服务模式、运行机制、服务方法、文献基础、临床应用、药物研发、疗效评价、中医特色仪器设备及适宜技术等内容的研究;优先资助中医传统疗法或技术在“治未病”干预过程中的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加强中医“治未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研究。
(四)中医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化整理研究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项目临床科研设计指导原则》,选择临床疗效显著、成熟度高以非药物研究为主的中医诊疗技术进行系统整理,前瞻性地评价其临床疗效,规范其技术标准,形成安全有效的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和科学客观的临床疗效再评价报告,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诊疗技术(该项目整理研究时间为1年)。优先资助适合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推广应用简、便、验、廉、安全可靠且成熟、规范的中医药诊疗技术研究。
(五)历代中医医案和经方、验方的整理研究
重点开展著名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承研究(该项整理研究主要对象是全国第一、二、三批师承工作指导老师,时间为3-4个月),推广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丰富中医药学术体系,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开展对馆藏中医药古典医籍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延缓性或再生性保护的整理;历代医家(尤其岭南名家)医案资料的整理;经方、验方的整理研究。
(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开发研究
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中有关中药医院制剂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1.重点资助市场开发前景良好、与同类上市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特点及优势的、组方合理(应不含珍稀动植物药材、有毒药材及标准以外品种等)且已有一定前期临床、药理、药学研究基础的项目。预期能在2年左右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新药二期临床研究批文的项目,给予优先资助。
2.既往我局资助并已结题的新药开发项目中,具有疗效突出、市场前景良好和具备新药注册申请基本条件的,也可申报继续开展深入研究。
三、申请者条件
1.本次招标面向全省有能力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申请者正在主持本局研究项目不超过两项(含两项)的研究工作。
3.本期招标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要求申请者单位有匹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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