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218号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日期:2008-05-19 06 【字体:

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 21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根据国家《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须知》和《指南》,各单位可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或广州市科技网(www.gzkj.gov.cn)上查阅和下载。
  二、 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需通过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系统注册和身份认证
  (1)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原件、复印件(A4纸尺寸、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证;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2.完成注册的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资料并打印,同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申请资料及附件复印件(一式六份)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指南》中要求的附件中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企业会计报表以及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需提供原件,不得装订。
  3.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由各区(县级市)科技局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审核并推荐申报。
  (二)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7月18日
  (三)项目受理地点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 系 人:罗艳 刘威 梁志伟
  联系电话:83491781 83491558 83491559
  传真:83491559
  E-mail:gzcxjj@gzst.net.cn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名称为产品名称,一般不要××研究、××技术、产业化等。
  (二)在项目申报受理期间,即发生企业名称、股东变更的,该项目当年将不予受理。
  (三)企业申请广州市创新基金的同时必须同时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申请支持的金额不得超过指南要求。
  (四)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请,并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五)已获得国家和市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六)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四、其它事项
  对2007年度获得广州市创新基金立项但未能获得国家立项的项目,我局将择优再次推荐,企业需根据项目执行一年来的实际情况,说明项目的突破性进展,并对本年度申请资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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