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企业申报2008年度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2008年度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科函字〔2008〕 218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负责项目受理工作,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做好申报2008年度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提醒企业注意以下事项:
1. 已经在系统注册但未通过服务机构认证的企业请抓紧时间到我中心进行注册认证。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是7月18日(星期五)17:30,以送达材料为准,过期不候。根据申请须知要求,项目由各区(县级市)科技局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负责组织、审核并推荐申报,请各申报企业主动与其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了解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上报,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3. 提交的申报材料要齐全。申请资料(从系统打印)及附件复印件(一式六份)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对应《指南》各个技术领域的具体要求的附件,请企业不要遗漏。《指南》中要求的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需提供原件,不得装订。
项目受理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702室
(乘车路线:坐公交车36、66、76A、810、864、189、278、529路在童心南站下车)
联 系 人:罗艳 刘威 梁志伟
联系电话:83491781 83491558 83491559
传真:83491559
E-mail: gzcxjj@gzst.net.cn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