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立项项目的通知 穗卫科〔2008〕18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立项项目的通知
穗卫科〔2008〕18号
各有关区(县级市)卫生局:
现将2008年度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立项管理项目印发给你们(名单见附件)。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08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家根据《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任务)书》和广东省卫生厅人事处《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对推广应用项目的科学性、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及项目总体水平进行考核评价,作为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依据。
请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卫科〔2007〕3号)和《关于加强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后期管理的通知》(穗卫科〔2005〕30号)有关要求,创造良好条件,落实配套经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联系人:钟首斌,联系电话:81084242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相关资料:
18(附件)[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