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卫〔2008〕8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卫〔2008〕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直及厅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及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EV71感染)临床诊治和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粤卫明电〔2008〕37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广东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试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