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2009〕4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2009〕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部属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和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医政处联系。
我厅原下发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粤卫〔2008〕173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彭刚艺,电话/传真:020-83810333)
附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