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文件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日期:2010-07-30 09 【字体: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医病历书写,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02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执行以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中医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规范》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附件: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网址导航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05 GZBI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广州市人民政府生物医药工作组
粤ICP备1610107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