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科技与信息化局 日期:2014-06-30 09 【字体:


穗科信字〔2014〕190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4〕70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4〕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做好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为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申报程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 申报程序

  (一)企业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加认定或复审(2011年认定的高新企业参加复审,其余的企业参加认定),按照省认定机构的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填报的申请书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提交给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下同)。

  如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激活账号或查询系统注册码及变更联系邮箱,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处处理。

  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的账号问题,可直接联系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汇总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出具初步核实意见,并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提交,同时对纸质材料进行汇总、集中报送。

  (三)市认定窗口受理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材料集中报送至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组织形式审查。

  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东路240号10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 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企认定机构工作安排,2014年认定工作共一批,复审工作分两批进行。

  (一)认定时间安排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政务平台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不受理6月16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市高企申报受理窗口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二)复审时间安排

  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提交复审申请材料,错过时间将无法填报申请材料。

  1.第一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市高企申报受理窗口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

  2.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市高企申报受理窗口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向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或向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韩艳红,电话:83124132)咨询。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3.广州市各科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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