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国中医药发〔2007〕51号
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实施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