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文件
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 粤卫办〔2007〕7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07〕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有关医疗单位,有关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发热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早期发现、预警和有效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他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我厅组织专家参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卫应急发〔2007〕158号),结合《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试行)》(粤卫办〔2005〕62号)和《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报告和处理指引(试行)》(粤卫办〔2007〕10号),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制定了《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