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动态
关于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4〕299号
关于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
重大专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重大专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对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首期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 年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首期项目(包括各方向、各子课题)的实施情况,检查时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的项目实施情况。
二、检查内容
项目按合同目标的进展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配套落实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分为提交中期报告和现场汇报两种方式。
(一)提交中期报告。提交中期报告分专题、专题各方向、子课题三级分别提交。
1. 各子课题负责人需填报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经单位审核并盖章后,将电子版及一式十份文本报所属专题方向负责人;
2. 专题各方向负责人需填报所负责方向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本方向各子课题报告作为附件,经单位审核并盖章后将电子版及一式十份文本报所属专题负责人;
3. 各专题负责人需填报本专题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本专题各方向提交的材料作为附件,经单位审核并盖章后由各专题承担单位统一提交我局受理点。
(二)现场汇报。
现场汇报采取现场检查和会议汇报相结合的形式,由广州生物工程中心组织专家对重大专项首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各专题汇报。现场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所在单位应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并对项目进展情况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做好项目重大进展、突破与成果等亮点的提炼工作。评价应明确项目进展的结论(结论分为按计划进度实施、进度超前、基本按计划实施、拖延、停顿五个层次)。
五、报送时间和受理点
请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各专题负责单位在2014 年 11 月 18 日前,将所负责专题所有填报的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十份)送至市科信局受理点(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xb@gzbio.org。
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4号龙口科技大厦305室,
受理点联系人:任军慧、邵义文
联系电话:87568623-329/3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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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代 章)
2014年10月29日
(代 章)
2014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