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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54号
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证我市申报组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有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等方面,请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高函字〔2010〕436号)文中相关要求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
(二)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进行汇总,由各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分批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交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天河东路240号101 室)。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三、受理截止时间
第一批:6月21日
第二批:8月26日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需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下载2010(新春版)填写工具实施填写,然后导出对应的uif文件,方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
(二)2009年以前注册的企业,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注册信息修改],重新修改注册信息,注册机构改为“广州市”。
(三)2009年以前申报的企业用户只有一个注册号(22位),无用户名和密码,需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点击首页右上角〔企业申报〕,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注意法人代码的最后一位之前不要加“—”,输入完成后按提交,系统会发一个链接到联系人的邮箱,在30分钟内进入邮箱使用该链接,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四)填报材料的正式版本以上传后的文件为准,具体方式通过 [高企认定申报]-[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管理]的打印功能实现。
五、其他
(一)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报企业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指导企业申报时,如遇到有关问题,可向市科信局高新处反映。
专此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高函字〔2010〕436号)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方式: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韩艳红 83124747
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陈丽嫦 8551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