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关于征集2011年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39号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日期:2010-09-28 08 【字体:

关于征集2011年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水平和质量,充分利用留学人员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我局继续在今年第十三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留交会)上开展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式
  由我市企业提出在生产活动或产品开发中自身难以解决、国内技术尚未成熟、需要借助国(境)外科技力量进行联合攻关、且其成果对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技术难题,我局组织专家筛选确定难题,由企业在留交会展场及网站上公开征集留学人员进行合作,进行科技攻关难题招贤;留学人员应标后,企业确定项目合作者并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研究难题解决方案,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申请的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政府择优给予立项资助。
  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的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项目立项后我局资助部分经费,资助金额不超过新增研发总经费的30%,一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为100万元。
  二、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三)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四)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自筹资金有保证;
  (五)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第一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七)承担市科信局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难题招贤项目。
  三、留学人员条件
  (一)项目的合作方必须为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团队,即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的,并在项目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留学人员。
  (二)留学人员或团队可以留在国外工作,但同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国内工作时间,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以国内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或国内公司创办时间为准)。
  (三)需提供留学人员或团队的学历、工作、学术、科研及专利等方面的简介及证明材料。(包括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证明)
  (四)企业与留学人员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投入与报酬、收益分配等,并与留学人员约定完善的项目开发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书》
  采取“网络申报+纸质报送”方式。申报单位登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导出“难题招贤申报书”电子文档并用A4纸打印。
  (二)申报材料附件
  1、科技查新报告;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6、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其中一份原件);
  7、待选定留学人员进行合作后,需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向我局申请立项,此阶段必须附选定的留学人员或团队的学历、工作、学术、科研及专利等方面的简介及证明材料,企业与留学人员签订的合作协议。
  8、其他应提供的财料。
  (三)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申报书”电子文档,以收到电子文档为准。
  五、实施步骤
  (一)1、项目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上申报项目,并通知项目组织单位(指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中央在穗单位,无明确主管单位的,指所在区、县级市科信局);
   2、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区县级市科信局、广州开发区及下属各园区管委会、高等院校和集团公司和中央在穗单位等项目组织单位归口在网络申报系统上对项目进行组织推荐;
   3、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加具意见并对纸质材料盖章,于指定的受理时间内,集中送至指定的受理点。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需全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公章全部要求原件);
  (二)项目受理后,由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进行筛选,确定征集科技攻关项目难题;
  (三)在留交会上和网上公开发布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的信息;
  (四)企业与留学人员洽谈合作项目事宜,请留学人员提供解决方案;
  (五)企业与留学人员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完善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申请书,并撰写可行性报告,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需留学人员现场答辩),我局将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立项,与企业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六、其他
  (一)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我局支持的难题招贤项目资金一次性拨至企业,根据项目进度与企业自筹经费按比例配套使用;
  (三)难题招贤项目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除另有约定外,归出资的企业所有;
  (四)难题招贤项目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并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四月前向我局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调查表》。项目到期完成后,在三个月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结题验收;
  (五)难题征集网上申请与推荐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29日,纸质文件受理截止至11月1日。
  (六)通过留交会,企业与留学人员签订合作协议书并补充完善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后,申请立项的受理时间是2011年5月16—20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411室、406室
  联系人:欧凤鸣    冯少兰       罗 铮
  电 话:83574140  83491573  83124742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网址导航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05 GZBI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广州市人民政府生物医药工作组
粤ICP备1610107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