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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85号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日期:2010-11-25 08 【字体:

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推荐2010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候选人、科技进步类候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候选项目的部门、单位和专家
  (一)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及直属机构;
  (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认可的省、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直属驻穗部门,以及其他特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四)两名以上科技专家。
  二、推荐项目的条件
  被推荐的候选人、候选项目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分类进行申报(见附件5),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的候选项目应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市属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以及与上述单位合作研究、开发应用的成果;承担并完成我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并将成果应用于本市;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候选人是指上述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二)推荐的候选项目应是近三年(即2008年1月1日后)以来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且推广应用或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三)候选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获得动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形式公开发表,并得到同行认可。
  (四)各推荐单位和专家在推荐候选人、候选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三、申报程序
  2010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受理、评审、查询工作实行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科技进步类推荐书及其填写说明、各式表格等,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相关单位可直接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http://www.gzsi.gov.cn/)科学技术奖申报栏目中注册、填报并打印。
  申报单位先申请注册帐号,再按不同专业评审组进行申报(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表格),附件需以JPG格式(大小不超过460*620像素)或同类附件先合并为单个WORD文件(大小不超过3MB)上传。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经审核认证后,方可生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候选项目简况表》正式稿;打印正式稿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送到报奖材料受理窗口。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候选人所在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同时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
  2、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公告号、授权号、申请号等。
  3、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二)其他材料
  1、推荐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材料要求
  ①按规定格式填报《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推荐书》,并附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及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②提交近五年以来的项目获奖证书,以及该项目实现利税指标,在本市累计实现利税的证明材料(须经市财政、税务部门审核)。
  ③其他应附的证明材料。
  2、推荐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材料要求
  ①按照推荐书及其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附件1),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推广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所有附件按顺序附在推荐书的后面装订成册。主件是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输出件,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②填报《候选项目简况表》。
  五、 报送书面材料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正本1份、《候选项目简况表》3份、《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成果登记表等证明资料1份送各推荐单位。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推荐单位应按照附件7“推荐项目应注意的事项”,对各推荐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能推荐申报。推荐单位需提交《候选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请按不同奖类、不同专业评审组分页填写所推荐的项目。
  3、书面推荐材料的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不得另加封面,需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六、推荐项目受理
  项目受理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与信息化局科技服务与管理处)负责,请各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形式审查工作。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8日下午5点;
  (二)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下午5点;
  (三)报奖材料受理窗口:报奖材料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306室(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内)。


  附件:1.《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2.《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
     3.《候选项目简况表》
     4.《候选项目汇总表》 
     5.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简表
     6.《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推荐书》
     7.推荐项目应注意的事项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材料受理窗口: 市奖励办:
联 系 人: 许立春   肖斌
联系电话:85514199 83124656
传    真:85513896 8312463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306室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内) 市政府5号楼411房
邮政编码:510620 5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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