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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的通知 粤中医〔2010〕38号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日期:2010-12-30 08 【字体:

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的通知

粤中医〔2010〕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即日起开始受理,请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的,充分反映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特点,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二、申报单位须是我省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及人员等要求按《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书请按要求填写,有关药物制剂研究的课题,必须由献方人及项目主要研究者填写完整中药制剂表(“六、中药制剂”一栏)。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三、归口统一申报。课题采取限额申报,由各市卫生局、高等院校(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统一申报。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非卫生系统以及民营医疗卫生、科研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申报,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由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统一向我局申报,数额不得超过限额。
    四、其它
    (一)提交的材料包括:
    1、《201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加盖财务公章的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开户帐号说明书1份。由各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
    2、《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请书》及《建设中医药强省课题审批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A4规格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每份申报书第3页后须附立项查新报告,由申请者填写。指定查新单位如下:广东省中医研究所中医药信息研究室、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3、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的通知》(粤中医函〔2010〕240号)要求,凡涉及到人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科研项目,必须通过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相应伦理委员会的审理。
    (二)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yjky001@126.com),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及过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从邮箱下载(zyjky002@126.com,密码000000)。
    (三)形式审查要求:申请者及申请单位资格、课题组成员签名、查新报告、与申请单位一致的审批公章,各单位及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伦理审查表(临床研究)。
    五、联系人:伍杰勇,电话:020-83848487;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60。

   广东省中医药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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